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

自由亚洲:陈光福告官当局改基层法院审理

在美山东失明人士陈光诚大哥陈光福,状告山东执法及行政机关的案件,从市院转到县法院审理。维权律师认为,官方声称为重大的案件,却交由基层法院,公正性受到质疑。(姬励思报道)
来源:http://www.rfa.org/cantonese/news/chen_brother-10242012102713.html?encoding=simplified

双堠镇政府人员闯入陈光福家搜捕陈光诚时,殴打其侄儿陈克贵,图为陈克贵当时用作自卫的菜刀。(照片由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提供

陈光福向临沂市中级法院递交两份起诉状,分别控告沂南县公安局及双堠镇政府,要求法院裁定两个机关拒绝公开强行入屋施暴的资讯属违法。陈光福周一收到临沂中院来电,告知有关案件已转到低一级的沂南县法院处理。


陈光福对本台粤语组表示,其中一名被告是沂南县公安局的局长,他身兼政法委书记,有权管理法院及检察院,交由沂南县法院处理,其公正性受质疑。

他说:“向临沂中院起诉是考虑到案件影响重大,被告是沂南县公安局,局长是法人代表,他身兼政法委书记,兼官法院和检察院,当地法院应该回避这个问题。”

陈光福表示,他当时已向临沂中院提出质疑,但没有获理会,而法院亦无向他解释把案件转到沂南县法院的原因。

他说:“他只说经过立案庭和行政庭商议后,决定转到沂南县法院。当时我提出了我的疑问,但是他说已经转过去,你同意不同意无所谓。”

陈光福又说,有访民及强拆受害人就曾向他透露,临沂中院长期拒绝受理民告官的案件,他们提交的上诉状未有成功获立案的例子。陈光福说,他会与律师商讨下一步的计划。

记者曾多次致电临沂中院行政庭庭长的办公室,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。

双堠镇政府人员闯入陈光福家搜捕陈光诚时,大肆破坏屋内物品,电视被打烂。(照片由北京维权人士胡佳提供)

一直关注事件的山东维权律师刘卫国表示,当日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自卫伤人后逃走,官方网站界定为重大案件,但现时又把相关的行政诉讼案,交由底层法院处理,等于自相矛盾,并不合理。

他说:“官方网站曾就陈克贵的事发出通告,说他负罪潜逃,而且案件涉及镇政府,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,理应由上级法院来审理。这个沂南不沂南的问题,完全由当局自己说了算。”

刘卫国认为,当局把案件转到地方法院,是有意把影响的范围缩到最细。

他说:“临沂中院如果受理案件,一审后如果家人要上诉,可上诉到省高院,当局肯定不愿意由省高院来介入,他们希望把案件影响范围,压到最低最小。同样的道理,克贵原来是故意杀人罪,应由临沂中院审理,现在改为故意伤害,就可以方在最底层的法院处理。”

沂南县双堠镇政府发现陈光诚逃离软禁后,镇长张健率众强行闯入陈光福家搜捕,期间殴打其儿子陈克贵,又大肆破坏屋内的物品。陈光福依法向相关部门要求公开当日入屋的法律依据不果,遂决定告上法院。陈克贵因自卫用刀伤人,被以 “故意杀人罪”逮捕。案件已移送检察院,罪名改为 “故意伤害罪”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